• 无效+应诉抗辩

    是指应诉过程中,诉争商标注册本身具欺骗性或在注册过程中属于恶意注册的行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无效宣告方式无效此商标

  • 商标撤三+应诉抗辩

    是指应诉过程中,诉争商标实际不是以使用为目的,未投入市场经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商标撤销

  • 不相同也不近似抗辩

    是指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或者产品不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就可认定不构成侵权

  • 在先使用抗辩

    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 合法来源抗辩

    销售者要主张合法来源,主要有两种渠道:第一:需要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侵权;第二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被诉侵权产品;第三:说明提供者

  • 权利用尽抗辩

    侵权产品由商标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商标权

商标侵权时常遇到的问题


不是所有律师都懂知识产权法,遇到知识产权问题就找专业且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
咨询电话:18758220761(手机微信号)
为什么选择我们
办案流程
从立案-审理—结果约6个月时间
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