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侵害我方利益,是否可提商标转让无效诉讼?

    商标转让无效诉讼属于合同纠纷,需要先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得到法院有效判决之后,再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著录事项变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对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商标案件,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诉因来确定管辖法院。

           小编需要提醒:在实行商标商标转让无效诉讼过程中,需要明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若转让方有明显的故意利他行为,需要有相应证据能证明第三方与转让方的关系;如若第三方是属于善意行为,与转让方不存在其他利益链,则无法追究商标转让无效事宜,只能追究转让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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