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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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始终存在未注册先使用后被他人抢注商标的情况,同时也经常在工商程序或法院程序中经常收到商标侵权的问题,我国为了制止这种抢注行为,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的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再原商品或者服务商使用该商标。
  • 商标
    因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在识别区分产品来源,所以在遇到商标侵权案件、商标被提三年不使用撤销,商标被提无效宣告,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认定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提供以下商标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 关于商标的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是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能够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包括协议、票据、宣传资料等。商标注册人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
  • 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始终存在未注册先使用后被他人抢注商标的情况,同时也经常在工商程序或法院程序中经常收到商标侵权的问题,我国为了制止这种抢注行为,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的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再原商品或者服务商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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