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价值:
委托人在刚开始交流的时候,反复沟通自己申诉了好几次但是都没通过,一再确认是否有把握申诉成功,秉着对案件负责的角度我们请委托人将投诉链接上的产品寄送了我们一份,收到之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拆解工程,与涉诉专利进行比对,发现我方产品中并没有专利所记载的握笔姿势检测的技术特征,所以可以明确此产品是不侵权的,且在案件调查过程当中,我们发现投诉人本身在我用我们产品专利人的信息在做宣传,为了以正视听在申诉过程中我们除了提供对应不侵权的法律意见书,同时也提起了对方涉及恶意投诉,同时也保留了向投诉人追究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